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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合同纠纷案例:企业垫付征地款,政府能否拒绝返还?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武汉法律顾问


先说答案
在安徽马鞍山合同纠纷实践中,若企业垫付征地款后土地经挂牌出让,政府应当返还。本案法院判决某镇政府返还某科技公司 357 万余元。具体判决逻辑如下。
案例概况
本案系安徽马鞍山合同纠纷。某科技公司与安徽某镇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建设项目。过程中,某科技公司垫付了征地补偿款及土地报批费共计 357 万余元。后土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由某科技公司竞得,并另行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某镇政府以企业未完成税收承诺为由,拒绝返还垫付款,双方遂成讼。
判决结果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某镇政府上诉,维持原判。某镇政府需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某科技公司垫付款 3574643.44 元,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35398 元。
判决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