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将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老河口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0682民初93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0年10月6日,卢某英与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该公司从事后整部门专机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每月支付最低工资1225元。卢某英的工资由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委托银行代发。
后因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经济效益下滑,不能及时支付卢某英2018年5月、6月、7月应发工资合计2895元,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故卢某英于2018年7月16日离职。卢某英向老河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2895元、经济补偿金19031.2元、社会保险费7670.22元等。
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部分,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卢某英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个月工资合计24546元,平均工资为2454.6元,工作年限为七年零九个月。
法院判决:驳回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卢某英与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解除劳动合同;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卢某英拖欠工资2895元、经济补偿金19636.8元、社会保险费7670.22元,共计29596.4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三、核心风险提示:2895元欠薪为何变成近3万元赔偿?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不就欠了员工两千多工资嘛,能有多大事?"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拖欠工资+不缴社保=企业自挖大坑!
1. 小欠薪引发大赔偿:2895元变19636元
老河口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只拖欠了卢某英2895元工资,结果法院判决要支付近2万元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 法律规定: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的,公司必须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干满1年赔1个月工资)。
- 卢某英工作7年9个月,按8年计算;离职前10个月平均工资2454.6元,8个月就是19636.8元。
血的教训:欠2895元工资,最终多赔1.7万元!
2. 不缴社保的双重暴击
公司不仅没给卢某英交社保,还从她工资里扣了7670.22元"社保费"却没上交。结果法院判公司:
- 退回扣走的社保钱(7670.22元)
- 因"未缴社保"成为员工离职的合法理由,触发经济补偿金支付
警示:社保不是"可选项",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3. "公司效益不好"不是挡箭牌
企业主常辩解:"生意难做,暂时欠点工资很正常"。但法院明确指出:
-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必须"及时足额"支付,效益下滑不能成为拖欠理由
- 即使真困难,也要与员工签书面协议,或申请劳动部门批准缓缴
记住:员工离职时只要能证明公司欠薪/欠社保,99%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企业自保三招(简单实用版)
✅ 工资别拖过"红线日"
工资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最迟每月5日前)。如果本月15号发工资,最晚不能拖到下月15号!真困难时:
- 提前和员工签《延期支付协议》(写清补发时间和利息)
- 向劳动局申请"工资缓缴备案"(别偷偷拖!)
✅ 社保"应缴尽缴"是底线
- 即使员工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也无效!
- 暂时困难可申请"社保缓缴"(最长6个月),但必须补缴
- 千万别从工资里扣社保钱却不交!
✅ 员工离职时必做"三件事"
- 结清所有工资(包括加班费、奖金)
- 开具《离职证明》写明"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
- 留存员工签收的《补偿金支付凭证》
小技巧:离职补偿金可分12个月发,降低当月成本压力(需员工同意)
一句话总结:别为省小钱吃大亏!2895元欠薪变3万赔偿的惨痛教训,值得所有企业主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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