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采购货款应由公司承担个人无需担责-界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界首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116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肖某是界首市某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负责采购工作。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某管理有限公司多次从界首市某食品经营部购买冷冻食品,货款共计61645.25元。2024年11月14日,某管理有限公司向某食品经营部支付货款5...
企业投保农业险时如何正确评估损失避免少赔 - 界首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界首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282民初524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2月18日,界首市某农场(以下简称某农场)为其种植的中药材白术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中药材种植保险,某保险公司为某农场出具《中药材种植保险保险单》。保险单约定标的名称为药用作物,保险数量为245亩,单位(亩)...
买卖交易中欠条管理不当将损失货款-界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界首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282民初603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界首某能科技有限公司和陈某经营新能源电池生意,被告沈丘某源电动车店和胡某从原告处购买电池。2022年5月22日,经双方结算,胡某向陈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今欠陈某电池款陆万肆仟元整(¥64...
违法转包工程将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庐江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庐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24民初16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庐江交通局将庐江县庐枞路改建工程施工3标段工程发包给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双方于2018年3月1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8年11月9日,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与庐江乐某市政工...
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条款约定不明导致企业损失高额利息 - 黄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庐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02民初289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9月20日,黄冈某甲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庐江县某乙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一份《庐江县某乙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砂石购销合同》...
及时验收货物保留证据,避免质量争议成空谈-庐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庐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24民初635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9月15日,安徽某恒商贸有限公司因庐江县湖岗路建设工程需要,就砼涵管采购事宜与庐江县某和建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现场验收,不合格退回;最后一次送货结束后6个月内结清货款。合同签订后,自2017年10月...
公司对代表其签约的人员行为需负责,即使使用旧公章也难逃债务-庐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庐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585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姚某与庐江县某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萍系夫妻关系。庐江县某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成立,孙某萍任该公司法人,姚某及庐江县某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常年从事园林建设及绿化工程,需要绿化苗木和林木。吴某...
专项资金存入企业账户可能被法院冻结-庐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例解读 庐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号:(2020)皖0124民初539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朱某玉因与庐江县某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某成公司需支付朱某玉货款305355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某成公司未履行义务,朱某玉向...
签订合同后企业必须对指定收货人的行为负责-南陵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2民终84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1月17日,芜湖某泰商贸有限公司与南陵县某星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美的空调产品供货合同》,约定由某星公司向某泰公司购买美的、小天鹅空调设备,并对空调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进行明确约定。另外约定...
房屋交房插座未安装开发商必赔损失-南陵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2民终373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5月21日,邓某、董某丽与南陵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南陵县籍山镇麒麟路以北籍山某室房屋出售给邓某、董某丽,总价69万余元,交付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前。合同约定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