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明确约定任意解除权即有效,通知送达即生效-松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087民初176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4月5日,冉某甲、张某乙、冉某丙为甲方与上海某丙有限公司为乙方签订《股权合作协议》,三原告签字、某丙公司时任总经理陈某某签字并加盖公章、松滋市某甲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协议约定由某丙公司代持三原告在松滋市某甲有限公司...
员工旷工超15天且患癫痫未获医疗期保护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松滋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2)鄂10民终19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1998年10月,燕某入聘某电信松滋分公司工作。2006年3月31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从2006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止。2009年3月31日,双方续订劳动合同,从2009年4月1日至2014年...
公司注销不等于债务消失,股东仍需承担责任-监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23民初36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尹某在监利市经营一家灯具经营部。2024年7月1日,原告为松滋市某某装饰有限公司承接的工地提供灯具等物品,金额为9219元。当时,该公司因资金紧张,没有及时付款。经原告多次催讨,松滋市某某装饰有限公司的员工黄某于20...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债务确认书中承诺共同还款需承担连带责任-松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鄂1087民初106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松滋市某远商贸有限公司从事食品经营,与松滋市某特惠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达成买卖协议,由松滋市某远商贸有限公司向松滋市某特惠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品。松滋市某特惠商贸有限公司收到货物且验收确认后,向松滋市某远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不交社保要赔钱吗?法院判决:不能补缴的必须赔偿 -松滋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1087民初19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5年6月,彭某入职松滋某大农牧有限公司工作。双方分别于2015年6月12日、2017年6月12日、2019年6月12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彭某工作岗位为司磅员。2021年6月1日,彭某以松滋某大农牧有限公...
饲料企业销售记录缺失将难证明产品无缺陷 - 松滋产品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10民终238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某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畜禽与水产品的全价饲料、浓缩饲料,购销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文某某某某场何某清系某某公司经销商。2023年5月,何某清同文某国联系,表示其所...
担保代偿后追偿利息不得超过法定上限-松滋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2)鄂1087民初10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3月1日,陈某与湖北松滋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向银行借款7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从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年利率8.28%,按月结息。同日,松滋市某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
公交公司对乘客安全负无过错责任,即使伤害由第三人造成也需赔偿-松滋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1087民初2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3月29日中午,原告邹某搭乘松滋市通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由被告刘某驾驶的9路公交车(车牌号鄂D10××**)。车行至松滋市乐乡街道张家畈坡上时,案外人朱某芬因××发作持砖块砸碎车窗玻璃,致原告受伤。原告随...
借款展期后未还款,保证人不能以不理解合同为由免责-松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1087民初19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法院认定整理):
2020年5月25日,松滋市丰某公司因收购小麦向某银行松滋支行申请贷款。2020年6月2日,松滋市丰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单笔贷款最长12个月)和小企业授信额...
高压线高度不达标致人触电,供电公司仍需承担50%赔偿责任-松滋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松滋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0)鄂1087民初1594号
审理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裴某在自家门前高压线下钓鱼被电击伤。高压线路从门前场地上空经过,裴某法定代理人陈述在触电事故发生后,松滋某供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曾在现场测量高度为5.33米。按照《1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该区域应为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