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养老服务名义变相借贷将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南陵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1)皖0223民初13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南陵县华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系一人公司,王某是其唯一股东,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经营性养老机构服务。2018年10月5日,戴某某与南陵县华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床位预定合同书》,其中主要约定:1. 戴某某向该公司交纳预订...
承揽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可大幅调减-南陵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223民初352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7月29日,江苏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某公司")与南陵县雨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某公司")签订《木质防火门制作与安装合同》,约定雨某公司为宣城利华...
借款合同违约后律师费可获法院支持但需合理-南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223民初196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月25日,安徽南陵某商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陵某商行")与丁某签订《"金农信e贷"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编号0207J21012500006,约定南...
借款合同违约后出借方有权提前收贷且费用主张需合理-南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223民初440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23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2日中国邮某银行南陵县支行与被告奚某先后签订了四份《邮享贷-优客尊享借款合同》,约定中国邮某银行南陵县支行贷款金额分别为2000...
企业私下买卖票据无真实交易将被法院认定无效 - 南陵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223民初74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月29日,烟台天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发一张电子商业汇票给江苏省建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票号为2102456000606****841773236,金额为1367472.24元,出票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
租赁合同解除后次承租人无权继续占用,必须返还-南陵物权保护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权保护纠纷
案号:(2019)皖02民终281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09年11月12日、2010年3月12日,王某代表芜湖某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南陵县奎潭湖渔场分别签订《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由芜湖某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奎潭湖上下两段水面。...
报销凭证无公章企业难追回-南陵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223民初453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苏某任职于南陵某公司。在2014年11月12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徐某向苏某出具共计19张欠条及15张收据,总计金额241547元。欠条及收据中均载明如“报销发票欠款”“8月份结...
开发商未按退房协议及时退款需支付额外利息 - 南陵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223民初593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7月16日,王某与案外人汪某作为乙方、南陵某有限公司作为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王某认购嘉汇城33栋1单元1702室房屋,当日汪某刷卡支付定金10000元(后转为房屋首付款)。2022年8月2...
员工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南陵行政其他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行政其他
案号:(2024)皖0223行初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乔某于2022年6月10日入职南陵某鑫有限公司从事后勤服务人员岗位,与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2022年10月5日19时10分许,乔某在上班途中于龙池路与花山路交叉路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乔某负本起事故同等责任。乔某...
保险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不产生法律效力-南陵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南陵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1)皖02民终193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3月31日,张某驾驶皖B×××××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南陵东高速路口路段时,撞到陈某水驾驶的皖B×××××号小型轿车尾部,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经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负担事故全部责任。另...
